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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司重要数据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防止因系统故障、人为误操作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数据丢失,特制定本规定。
备份数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数据类型的重要程度,制定分级备份策略:
备份数据应采用"本地+异地"双存储模式,重要数据保留期限不少于三年。信息技术部负责备份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监控,定期进行恢复测试。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数据备份第一责任人,信息技术部负责技术实施与监督检查,定期向管理层提交备份执行报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