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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警方破获一起开设黑客论坛非法牟利案件,成功抓获两名嫌疑人

    栏目:行业资讯 时间:2018-11-22 09:45

      (北京时间齐韫韩宁)通过架设黑客网站传播黑客类犯罪工具,利用收取注册费用非法获取利益。海淀警方主动出击,缜密侦查,破获一起开设黑论坛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两名。
     
      2018年6月,海淀公安分局警务支援大队在网上巡查过程中,发现一个黑客论坛平台,该类平台通过收取注册会费的方式吸纳会员,会员能从该论坛网站下载大量黑客工具和黑客教程,为黑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对此,海淀分局组织警务支援大队、双榆树派出所会同市局网安总队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工作,与此同时该案件也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
     
      专案组民警通过检查该黑客论坛,固定了论坛提供黑客软件和黑客技术教程下载服务的证据。专案组在侦查中发现,只要按照论坛要求花费99元、199元不等的费用就可成为该论坛的正式会员,就能下载、使用论坛提供的黑客技术教程及黑客软件。经过2个月的缜密侦查,民警通过走访摸排,调查网站信息,进行网络勘察,查清了该论坛的组织架构,由嫌疑人关某和宋某某二人负责。在掌握了充分证据后,专案组于9月20日兵分两路赶往广西宾阳和山东济南,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嫌疑人关某和宋某某抓获。
     
      经询问,嫌疑人关某称自己和宋某某是朋友,二人具有一定的网络技术能力,两人商量通过架设黑客论坛网站收取注册会员会费非法牟利十余万元,所得资金二人已平分用在日常花销。目前,嫌疑人关某、宋某某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海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随着国家对网络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刑法修正案(九)》增设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有针对性地对尚处于预备阶段的网络犯罪行为独立入罪处罚。第287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此案嫌疑人就是开设网站传授黑客犯罪技术和工具,并大量获利,属于情节严重。虚拟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要遵守法律,不要妄图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利益,破坏正常的网络秩序,警方将依法予以打击。
    原文链接:http://www.brtn.cn/news/32ku7epdicm9h1po4bcsccutuld